1·知情权
您有权利知道自己信用报告中的内容,知晓的途径是到征信机构去查询。部分国家法律还规定,
征信机构每年必须至少免费向个人提供一份信用报告。
2·异议权
如果您对自己信用报告的信息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来,由征信机构按照异议处理程
序进行处理。
3·纠错权
如果经证实,您的信用报告中的记载的信息是错误的,您有权要求数据报送机构和征信机构对错
误信息进行修改。
4·司法救济权
如果您认为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中信息有误,损害了您的利益,而且在您向征信机构提出
异议后仍不能得到满意的解决,您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您个人的权益。
此外,任何人都有重新开始建立新信用记录的机会。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的
信用报告中的,在国外,大部分负面记录保存7年,破产记录保存10年,查询记录保存2年。因
此,即使个人由于种种不可控制的原因,确实无法偿还银行债务,这些负面记录也不会跟随一辈
子。因此,永远不要气馁,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从头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