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富民贷业务是指是指齐鲁银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等发放的扶贫经营贷款,具体包括“富民-农户贷”和“富民-生产贷”。其中:“富民-农户贷”针对客户为山东省内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生产经营项目、有信贷需求的山东省内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富民-生产贷”针对客户为能够带动山东省内贫困农户实现就业、增收的各类经营主体(含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主)。
客户主要条件:
(一)“富民-农户贷”申请人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属于贷款人所在地区贫困农户;
2.诚实守信、踏实肯干,无不良嗜好;
3.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
4.贷款用途明确合法,贷款用于经营的项目贴合实际,拥有较好的发展预期。
(二)“富民-生产贷”申请人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为独立核算、产权明晰、经营正常的企业法人;
2.申请人所从事的行业应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年度信贷投向支持的行业;
3.申请人及其关联企业无重大债务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且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或反担保措施;
4.能够带动当地贫困农户实现稳定就业、稳定劳务或稳定增收(需签订长期劳务/劳动合同或带动脱贫协议);
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自然人股东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有良好的个人信誉,经营管理能力较强;
6.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主时,所经营的企业需符合上述条件。
产品主要要素:
贷款期限:本业务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65年。
贷款额度:
1. “富民-农户贷”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富民-生产贷”按照经营主体每带动1名贫困农户实现就业、增收给予5万元优惠利率贷款,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信用评级、带动贫困农户数量等因素,合理自主确定。
还款方式:
1.“富民-农户贷”:原则上采用“按频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方式,按照政府扶贫政策要求,向贫困农户发放的贷款实行半年付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贷款到期日付息;
2. “富民-生产贷”:按频付息、一次还本;等额本金还款;等额本息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