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济南市区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符合工信部规定)
二、贷款额度: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70%以内,最高可达500万元
三、办理条件:企业近两年在政府采购项目中通过政府验收,持有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负债适度,授信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在农商行开立的结算账户为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唯一回款账户
四、所需资料:企业基础证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行业经营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股东、财务人员身份信息资料;最新工商登记查询(公司章程、企业基本信息、变更情况);财务报表(近三年及当期、上年同期共计五期报表及对应报表附注);根据行业特点提供证明经营情况的相关资料;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
五、产品特点:依托政府采购合同,贷款资金封闭使用,合同款项为第一还款来源;手续简便,利率优惠,快速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