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个人理财产品融资便利贷款
产品说明
1、个人理财产品融资便利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本人名义在中国银行购买的个人理财产品账户内资产及其收益作为还款保障、以账户中止支付处理为主要控制手段、以一定折算率计算出融资限额,并由经办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
2、贷款可以用于一切合法的消费支出和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得用于非声明用途的个人支出,不得将贷款用于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以及禁止以银行贷款投入的项目、用途。该产品满足借款人理财及贷款资金的双重需求。
一、贷款限额、期限和利率
1、单笔贷款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本账户融资便利贷款期限暂定为最短不得短于1个月(含1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
3、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利率不可下浮,如果利率上浮,上浮比例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
1、借款人申请账户融资便利贷款,应以账户中全部投资组合资产及产生的收益作为质押或还款保障。
2、理财产品融资便利贷款可以采用按月还息一次性还本或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的还款方式,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可用现金或账户内资产变现后偿还贷款本息。理财产品融资便利贷款可以一次性提前还款或部分提前还款。
三、贷款申请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理财产品融资便利贷款时,应向贷款人提供以下资料:
(1)贷款申请表且经借款申请人签字确认;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3)由我行开具的个人理财产品委托协议书和活期一本通存折(或长城电子借记卡);
(4)借款人贷款用途的证明文件;
(5)若客户申请外汇贷款,需出具合法外汇来源的证明材料,及借款人委托我行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结汇的委托书(贷款金额在等值五万美元以上者);
(6)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四、适用对象
除港、澳、台以外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质押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将贷款转入指定账户;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柜台进行还款。
温馨提示
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贷款申请前向当地挂有“理想之家”品牌标识的中国银行网点进行咨询或者拨打9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