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对象: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教师、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属于学校正式职工)。
二、贷款额度:参照借款人家庭收入、信用等级、家庭财产、还款能力、资金用途等确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办理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不超65周岁;
2、有固定住所,收入稳定,具备还款能力;
3、符合教职工条件,整体信用良好,工作稳定。
四、所需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
2、借款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婚姻证明性资料(户口薄能证明婚姻状况的可不提供);
4、借款人资产证明材料;工作证明。
五、产品特点:
1、教职工专属信贷产品,信用贷款;
2、预批授信,线上放款,随用随贷;
3、利率优惠,手续简便,办贷快捷。